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聘用工作,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研[2017]4号)的有关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导师招生年龄不超过57岁(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 导师本人可支配科研经费到财务处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3. 请于2017年3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聘用实施细则和排好序的聘用结果(通过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招办(纸质版送至致远楼222房间),电子版文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