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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6-04-15    阅读人数:

根据< 教育部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就我校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复试工作

复试具体工作由招生学院完成,复试地点及日程由招生学院安排,届时由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

1.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细则,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2.复试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4)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3.复试的方式、内容及要求

1)专业面试

根据一级学科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小组,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①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② 英语听说能力,占10%;

③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④ 科研潜质,占10%;

⑤ 综合素质,占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①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要求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由招生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负责,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在高校期间或工作中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政治情况等;有条件的招生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对于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很差的考生可不予录取。

二、关于复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2)×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总分不含英语成绩。

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学科(一级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三、录取

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录取。同时,初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的硕士主干课程及政治理论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结果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

四、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违者必须追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学院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河南科技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电话:0379-64231440

部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yzb@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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