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现公布考场安排,请查询。
1.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2.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3. 自命题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水。
4. 政治、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为一题多卷,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务必将试卷上粘贴的“试卷条形码”取下,粘贴在答题卡(客观题页)“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应试时,考生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或者钢笔书写,填涂部分须使用铅笔(2B)填涂。
6. 每科考试结束时务必将试题密封到试题袋内,并在交卷签字表上签字确认。切勿将试题带出考场。
7.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根据我省规定,每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8. 从入场到考试结束,长发考生需自行束发,露出双耳。
9. 今年我省将在考试中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重点打击高科技作弊,为避免在安检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10.手表(考场内有时钟)、手机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11.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