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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6-09-28    阅读人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7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5人,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按学院进行分配,而不细分到各专业,复试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合格生源、师资等情况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分学院招生计划见附件1,全日制招生人数中包括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我校学术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临床医学外的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以及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并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考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并且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届时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人员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初试

1.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8:30-14:30)。

4. 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 对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学费及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以河南省物价部门公布的为准。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4000-8000元/生/年)及单项优秀奖学金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以及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助”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等组成的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至3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在本专业类别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可适当延长。

十、违纪处罚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5. 考生可通过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网站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招生学院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2)。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4

单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haust.edu.cn/

研究生招生在线网址:http://yzb.haust.edu.cn/

联 系 人:侯老师 蔡老师

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71023

附件1:硕士研究生分学院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全日制

非全日制

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

推荐免试招生计划

001

机电工程学院

89

15

15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9

15

25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29

7

14

004

信息工程学院

44

13

33

005

土木工程学院

12

4

6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18

6

4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50

6

12

0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6

3

-

009

物理工程学院

6

2

-

010

人文学院

4

2

-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4

-

-

012

外国语学院

25

3

2

013

经济学院

21

3

60

014

管理学院

95

5

57

015

医学院

18

2

-

016

法医学院

3

1

-

017

农学院

24

8

3

018

动物科技学院

37

7

29

019

林学院

29

6

6

020

临床医学院

74

9

-

021

艺术与设计学院

12

3

2

022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6

2

-

023

体育学院

3

1

-

026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9

3

3

027

电气工程学院

10

2

2

028

法学院

4

-

-

032

建筑学院

3

1

2

033

护理学院

3

1

-

注:“-”表示该学院不接收推免生或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附件2:河南科技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机电工程学院

汤老师

0379-64231479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0379-65627930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老师

0379-64231480

004

信息工程学院

彭老师

0379-65627652

005

土木工程学院

马老师

0379-64231725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陆老师

0379-64231914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王老师

0379-64282790

0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刘老师

0379-64231482

009

物理工程学院

李老师

0379-65626265

010

人文学院

许老师

0379-64231763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苗老师

0379-65627276

012

外国语学院

高老师

0379-64231953

013

经济学院

李老师

0379-65627063

014

管理学院

赵老师

0379-65626165

015

医学院

段老师

0379-64820862

016

法医学院

陈老师

0379-64820696

017

农学院

付老师

0379-64283097

018

动物科技学院

黄老师

0379-64280319

019

林学院

刘老师

0379-64240917

020

临床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祝老师

0379-64830681

第二附属医院

王老师

0379-63917131

第三附属医院

郭老师

0379-64978832

第四附属医院(安阳肿瘤医院)

周老师

0372-2232006

附属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杜老师

0398-3118027

附属黄河医院

吴老师

0398-2289005

第八附属医院(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刚老师

0377-61609975

021

艺术与设计学院

张老师

0379-64231950

022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庞老师

0379-64819930

023

体育学院

武老师

0379-64298732

026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金老师

0379-64877717

027

电气工程学院

王老师

15737960872

028

法学院

王老师

0379-65627385

032

建筑学院

张老师

15637951620

033

护理学院

王老师

0379-6487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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