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按照学校学位工作部署,开展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换届工作。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置要求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设主席和副主席各1人,配专职或兼职秘书1人。委员一般应是研究生导师。分委员会组成名单由所在学院提名,最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2.身体健康,确保在退休前任满一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3.积极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三、报送要求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纸质版、电子版于2020年10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致远楼221)。联系人:梁浩,电话:64270559
邮箱:yjscxwb@haust.edu.cn
附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