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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12    阅读人数: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的必修环节,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科研训练与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22号),结合预计毕业的2018、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校内外专家、校外实践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相关行业或部门的专家(至少1名)等3~5人组成,负责对专业实践进行考核。

2.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汇报答辩会的形式进行。

3.实践环节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评定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科研训练与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22号)执行。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二、考核进度安排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脱产培养硕士研究生

1. 2021年4月2日前,参与考核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见附件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见附件2),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撰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见附件3)。

2.研究生秘书应提前3天,登陆科大首页→研究生院/研工部→信息系统→新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内)→过程管理→过程环节安排,提交考核安排。研究生院/研工部→信息公示培养环节考核会时时公示,以便督导现场考核、进行评价(附件4)。

3. 2020年4月10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完成考核,归档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教学资料;研究生秘书于考核结束后1周内,登陆科大首页→研究生院/研工部→信息系统→任课教师管理系统→课程成绩录入,提交考核成绩并打印两份,1份学院保留,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非全日制非脱产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可不参加现场或视频会议专业实践考核,但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见附件3),实践报告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指导教师依据报告质量给出成绩,研究生秘书按要求存档和上报成绩。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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