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脱产培养(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科研训练与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22号),结合预计毕业的2016、2017级脱产培养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 各学院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由主管院长、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硕士生指导师、相关行业或部门的专家(至少1名)等3~5人组成,负责对专业实践进行考核。
2. 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汇报答辩会的形式。预计毕业的脱产培养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考核任务学院的其他年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全程参加。
3. 实践环节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评定按照《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科研训练与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22号)执行。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二、考核进度安排
1. 2019年4月中旬前,参与考核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见附件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见附件2),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撰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见附件3)。上述附件在考核时须带至现场备查。
2. 研究生秘书应提前3天,登陆科大首页→研究生院/研工部→信息系统→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提交考核安排,以便督导现场考核、进行评价(附件4)。
3. 2019年4月30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完成考核,归档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教学资料;研究生秘书于考核结束后1周内,登陆科大首页→研究生院/研工部→信息系统→任课教师管理系统→课程成绩录入,提交考核成绩并打印两份,1份学院保留,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4. 非全日制非脱产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专业实践考核,但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见附件3),实践报告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指导教师依据报告给出成绩。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