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现将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按进度合理安排时间。
一、申请学位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答辩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博士(9月13日之前);硕士(10月15日之前)
注意事项:
(1)预答辩相关表格(附件1)单独装订,由学院保存以备检查。
(2)研究生秘书在各学科预答辩时间确定后,将研究生预答辩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转发给学位办一份,并需提前2天录入系统,以便师生旁听和督导检查。具体方法是: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系统,提交学生预答辩信息(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3)学生在预答辩时,首先要向培养单位提供其学术成果(需和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原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如果学生的学术成果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预答辩委员会不得给予“同意答辩”的结论。
(4)预答辩结束以后,给学位办提供一份预答辩结果(纸质版)(附件2),此后各环节的名单在此基础上只减不增。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的处理规定》(河科大研〔2017〕2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博士(9月24日之前);硕士(10月24日之前)
注意事项:
(1)研究生将自己学位论文的WORD(或PDF)文档提交给指导教师:
a.论文应只包含封面、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
b.封面上应隐去学生和导师姓名;
c.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学号-专业名称-学院简称”。
d.不符合要求者,研究生秘书不予接收。
(2)指导教师将验证过的论文电子文档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并提供一份亲笔签名的《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附件4),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3)研究生秘书将申请学位数据表(电子版)(附件3)、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纸质版)(附件4)等三种材料汇总后交至学位办。
(4)盲审名单和检测结果将于提交检测之后3日内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检测结果符合文件要求的论文直接送审。
若评审专家所在学校要求使用纸质版,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须在10月29日前将学生的纸质论文提交学位办。
3.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科大研〔2017〕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博士(9月26日之前);硕士(10月26日之前)
注意事项:
(1)内审由各培养单位或学科负责组织实施,论文作者的导师(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不能评阅其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
(2)盲审由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可以对送审学校的层次提出要求(双一流、985、211或者学科排名),可以提供一份不建议送审学校的名单(不得超过3所且每个省份仅限一所);对于比较独特或者国内数量稀少的学科,可以提供送审建议。
(3)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及撰写规范》排版和装订,但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与其相关的信息。同时,隐去论文致谢内容及附录部分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及社会评价”等内容。
4.学术成果审核
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社会评价认定办法》(河科大研〔2017〕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培养单位应在预答辩时严格把关,研究生院随时进行抽检,所有学生应当在符合文件要求之后才能进行答辩。
5.答辩
时间安排:博士(预答辩的日期往后推3个月,12月20日之前);
硕士(预答辩的日期往后推1个月,12月20日之前)
注意事项:
研究生秘书在各学科答辩时间确定后,将研究生答辩安排(电子版)转发给学位办一份,并需提前3天录入系统,以便师生旁听和督导检查。具体方法是: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系统,提交学生答辩信息(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特殊情况
1.涉密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
2.在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先通过资格审查。研究生秘书于10月20日前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附件6)交至培养科审查。
3.申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10月20日前将《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7)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学位程序按照文件《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条例》(河科大研〔2017〕42号)执行。
4.若不能按照学制正常毕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应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8),随时反馈至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研究生秘书需按照《毕业研究生上交研究生处材料汇总表》(见附表5)要求整理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材料,于12月24日前将如下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1.材料汇总表:学生签名,学院盖章
2.学位信息表:学生本人打印、审核、签名
3.电子版学位论文(Word和PDF)
a.修改定稿后,把含有本人签字的“独创声明和授权页”的学位论文转换为PDF格式。
b.若只有Word格式,需额外提供一份含有本人签字的授权页的照片或PDF版。
4.照片回执条:在职的提交
四、其他
1.自受理学位论文盲审之日起30日(博士60日)内,学位办不接待学位申请者任何有关盲审情况的查询。收到盲审结果后,研究生院将结果及时反馈学院。
2.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律通过邮箱发送到yjscxwb@haust.edu.cn
3.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64270559
附件1:预答辩相关表格:-----------------------学院保存,以备检查
附件2:预答辩信息表:
含2张表,表1(预答辩信息)电子版、表2(预答辩结果)纸质版
附件3:申请学位数据表:----------------------------------电子版
附件4: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纸质版
附件5:毕业生研究生上交研究生院材料汇总表:----------------纸质版
附件6: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若有,纸质版
附件7: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若有,纸质版
附件8: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若有,纸质版
附件9: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附件10: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