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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交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18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现将收交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整理上交的各类就业材料

请有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账户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毕业研究生的就业信息,并制作《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无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账户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填写就业信息录入模板(附件2),提交电子档,同时制作《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电子档(EXCEL文件格式)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1.已签就业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协议书》(含人事代理)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毕业研究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1份)收齐,并按《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顺序标注序号,按序上交。

2.回原籍毕业研究生填写的《回原籍申请表》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毕业研究生填写的《毕业生回生源地申请表》(附件3)收齐,并按《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顺序标注序号,按序上交。

3.未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的正式就业凭证或录用证明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毕业研究生的正式就业凭证或录用证明,如:单位接收函、单位调档函、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4)等材料收齐,并按《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顺序标注序号,按序上交。

4.已灵活就业的毕业研究生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毕业研究生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一式3份)收齐,并按《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顺序标注序号,按序上交。

5.考取博士研究生的《调档函》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考取博士研究生的调档函和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约,需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 )收齐,并按《XX学院2018届研究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顺序标注序号,按序上交。

二、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交材料时间为518日——524日。各类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与毕业生就业材料一起交至开元校区致远楼201室;就业信息汇总表、就业信息录入模板和就业情况自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126.com

三、工作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就业材料要进行100%自查。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核实并填写就业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5),确保上报的就业信息真实、准确,研究生院负责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就业情况进行二次核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认真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研究生院  

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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