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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9-20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4号)(附件2)精神,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河科大201739号)(附件3)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二、评审名额

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

三、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的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本学年已缴清学费;

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在读期间没有不及格课程;

(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科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科技大学。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监察处、财务处、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人及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的领导、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审核签字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按照博士一级学科点提出推荐人1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统一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长批准上报。

五、时间安排

(一)9月20—22日,博士研究生向博士一级学科点所在的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2、博士研究生本人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5)(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

(二)9月2526日,培养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将推荐名单、博士研究生本人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和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附件6)(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发至yjsgzb@126.com交研究生工作部

(三)9月2729日,学校组织评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10月9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长批准上报。

六、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培养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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