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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9-07    阅读人数: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2017下半年学位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现将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按进度合理安排时间。

一、申请学位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下一步工作
930 预答辩的截止时间(硕士
1022 内审的截止时间(硕士 复制比检测
1027 反馈检测结果、公布盲审名单(硕士 盲审
1130 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的截止时间(博士、硕士
1218 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博士、硕士
1225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
注:博士学位论文的复制比检测工作截止到926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答辩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预答辩相关表格(附件7)单独装订,由学院保存以备检查。

2)研究生秘书在各学科预答辩时间确定后,需提前2天录入研究生预答辩信息,以便师生旁听和督导检查。具体方法是: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系统,提交学生预答辩信息(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的处理规定》(河科大研〔20172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研究生将自己学位论文的WORD(或PDF)文档提交给指导教师,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学号-专业名称-学院简称”。不符合要求者,研究生秘书不予接收。

2指导教师将验证过的论文电子文档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并提供一份亲笔签名的《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附件2,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3研究生秘书将检测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纸质版)(附件2等三种材料汇总后交至学位办。

4)论文的检测结果统一在1027日反馈给相关学院,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论文直接送审。若送审学校要求使用纸质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须在1030日前将学生的纸质论文送至学位办。

3.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科大研〔2017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内审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实施,论文作者的导师(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不能评阅其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

2)盲审由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可以对送审学校的层次提出要求(双一流、985211或者学科排名),可以提供一份不建议送审学校的名单(不得超过3所且每个省份仅限一所);对于比较独特或者国内数量稀少的学科,学院可以提供送审建议。

3)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及撰写规范》排版和装订,但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与其相关的信息。同时,隐去论文致谢内容及附录部分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及社会评价”等内容。

4.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

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社会评价认定办法》(河科大研〔2017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将相关材料在1130日之前(只要材料齐全,随时可以进行)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上报研究生答辩信息

研究生秘书在各学科答辩时间确定后,需提前3天录入研究生答辩信息,以便师生旁听和督导检查。具体方法是: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系统,提交学生答辩信息(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特殊情况

1.涉密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

2.在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先通过资格审查。研究生秘书于1020日前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附件4)交至培养科审查。

3.申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1020日前将《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5)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学位程序按照文件《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条例》(河科大研〔201742号)执行。

4.当年未按期毕业及往届未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6),于1020日之前反馈研究生处培养科。

五、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研究生秘书需按照《毕业研究生上交研究生处材料汇总表》(见附表3要求整理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材料,与1218日前将如下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说明
1 材料汇总表 学生签名,学院盖章
2 学位信息表 学生本人打印、审核、签名
3 完整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修改定稿后,把含有签字的独创声明和授权页的学位论文转换为PDF格式。

(若是Word格式,需额外提供一份含有签字的授权页的照片或者PDF版)

4 照片回执条 在职的提交

六、其他

1.自受理学位论文盲审之日起30日(博士60日)内,学位办不接待学位申请者任何有关盲审情况的查询。收到盲审结果后,研究生院将结果及时反馈学院。

2.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律通过邮箱发送到yjscxwb@haust.edu.cn

3.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64270559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97

附件1:论文检测清单

附件2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

附件3:毕业生研究生上交研究生院材料汇总表

附件4: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

附件5: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6: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附件7:预答辩相关表格

附件8: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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