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研究生成绩核对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通知在校研究生进行成绩校核,相关流程及规范见《研究生成绩校核流程及规范》(研究生处网页—首页—培养工作—培养动态)。校核后因特殊原因(本学期课程未开,学分不够)需更改课程的学生请及时填写《课程变动申请表》(研究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培养),交给研究生秘书。
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需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反馈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办理。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4日
上一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下一条:关于领取2017级研究生考试用纸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