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布置如下:
一、公共课的安排
2017级第一学期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课表挂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课程管理→课程安排栏目中,请大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注意查看。
二、各单位专业课的安排
1. 课程审核:
①2016级第三学期开设课程的单位有法学院、管理学院、临床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统计学院、体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医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能开课程可通过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课程信息上报栏目进行查询。
②2017级研究生按“脱产”和“非脱产”分类培养,研究生院将对课程进行分类审核和开课,审核后能开课程可通过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课程信息上报栏目进行查询。注:“非脱产”课程研究生院不拨付工作量。
2. 教学任务书: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课程信息上报,按照“脱产”和“非脱产”分类提交任课教课姓名,导出教学任务书(EXCEL),发给任课教师填写。注意:凡第一次上研究生课的教师的信息需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秘书系统--任课教师资格提交。
3. 课程表: 研究生秘书根据反馈的教学任务书进行排课,排好后进入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课程信息上报,填写好课程时间、地点提交。课程表会在研究生院网页—(横栏)信息服务—课程安排中即时公示。
注意:“脱产”课程:①安排课时一次课不能超过3学时(含)。②排课前,请先在研究生处网页—(横栏)信息服务—课程安排浏览课程表和公共课表,不能和其他学院先排好课程的时间、地点冲突。③“非脱产”课程可与任课教师和学生沟通灵活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
4. 课程教学进度表:
研究生秘书通知任课教师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信息系统→任课教师管理系统,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会在研究生院网页→(横栏)信息服务→课程安排中即时公示。
研究生秘书于2017年9月28日之前确保本单位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全部从系统提交,以备督导检查。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