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一届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17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了以榜样的力量引导研究生培养和塑造科学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增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优秀研究生在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首届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节入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由动物科技学院、校研究生会承办的第一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2017年5月6月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评选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10人(其中博士生不超过1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10人(其中博士生不超过1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风优良,成绩优异,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法违纪和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二)积极投入学术研究,具有勤于钻研,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显著的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和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综合素质全面,善于创新,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或创新实践活动。

(四)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

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申请表》(附件1)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小组,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2)评出候选人进入学校复评。硕士研究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数不超过2人,硕士研究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数不超过1人;博士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数不超过1人。各培养单位应在5月22日前完成初评,并进行公示, 5月25日17:00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参评对象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动科楼303),电子版发送至364542173@qq.com邮箱。

(二)学校复评

1、审核评分(占总成绩60%)

时间:5月25日——5月29日

校组委会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产生的候选人的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认真审核,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细则》统计各候选人的总分。以理工类、生命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在读研究生人数为标准,理工类取前10名,生命科学类取前6名,人文社科类取前4名,评出入围20强候选人。

2、答辩评分(占总成绩40%)

时间:5月31日——6月3日

校组委会根据学科类别按理工组、生命科学组、人文社科组分类组织答辩评分。每个参评者可利用PPT、视频等方式将个人研学生活、学术成果、科研精神展示给评委。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自我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答辩3分钟,现场观众提问2分钟。

审核评分乘以60%+答辩评分乘以40%作为参评者的最后得分。

(三)公示及表彰

时间:6月5日至6月中旬

复评结束后,在校园网上将按学科类别评出的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和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名单予以公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和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由组委会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相关要求

(一)所有参评者需如实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申报书》,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该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包括:(1)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奖励证书原件;(2)发表论文原件或检索证明;(3)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二)参评者的学术成果为本人在河南科技大学就读研究生期间,以河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或取得的其他学术成果等。所有“学术成果”均以见刊为准(不计用稿通知)。参评者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等收录、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级别;被SCI等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检索证明。

   (三)参评者对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研究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动物科技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17年5月17日

上一条: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