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校内绩效津贴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河科大政[2016]9号文件中的配套文件之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人时数总额计算暂行办法》的第三章(专业实践)与第四章(指导研究生)的人时数分配较之前文件有较大改变,学院在对教师业绩考核等需要用教学工作量进行评价时,以70人时折算为1学时计算。
一、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专业实践与预答辩环节,因每次参加专家(含工作秘书)人数与研究生人数不一致,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实际核拨的人时数除以70折算为学时再分配到实际参与人。
二、指导研究生人时数(人时/生/学期)与学时(学时/生/学期)的对应关系如下。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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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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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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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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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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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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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人时数/1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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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人时数/1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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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人时数/4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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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学制的研究生,在规定可以延长的学期内减半计算,超出规定学制者不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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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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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人时数/1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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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人时数/22.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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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人时数/4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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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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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人时数/22.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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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人时数/67.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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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人时数/67.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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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生院核拨到各培养单位的指导研究生人时数是以本单位研究生第一导师(含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及校内其他单位的管理人员与外聘导师)实际指导的研究生人数计算。
四、根据原协议,我校与西北工业大学每年联合培养2名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院将指导研究生人时数核拨到相关学院。其他没有经过学校同意指导的外校各类研究生,没有核拨人时数。
五、博士后合作导师工作量人时数有人事处核算,研究生院下拨;学院在对教师业绩考核等需要用教学工作量进行评价时,也以70人时折算为1学时计算。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