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机构、人事的变动情况,需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必须为学院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请于12月9日上午12:00前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致远楼221室,电子板发至yjscxwb@ha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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