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考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人应已参加我校相应专业的硕士课程学习。详细情况看附件一、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
2.《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