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研究生成绩核对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通知在校研究生进行成绩校核,相关流程及规范见《研究生成绩校核流程及规范》(研究生处网页—首页—培养信息)。校核后因特殊原因(本学期课程未开,学分不够)需更改课程的学生请及时填写《课程变动申请表》(研究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培养),交给研究生秘书。
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需于2016年3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反馈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办理。
研究生处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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