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12月26、27日在我校进行。监考工作是此次考试的关键环节.为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学校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一级培训内容,将监考工作的程序、监考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监考教师的职责、考试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偶发事件及处理办法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培训。
2.培训时务必将监考教师的分工(具体见发给各单位的“2016年研究生考试监考教师监考地点安排表”,备注栏为考区的考务办),谁是主监考、谁是副监考、谁是第三监考、监考时所在的考区、考区的考区务办地址等通知到每位监考老师,以免监考教师跑错地方。
3.务必通知本单位第三监考老师于下午(周四)3:50到图书馆522参加第三监考专场培训。
4.培训结束后,将本单位参加培训教师的签名表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