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教师名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12月26、27日进行。为了做好考务工作,请有关单位办公室根据附件1确定的分配名额,于12月22日前将监考教师电子版(附件2)发至yjscb@mail.haust.edu.cn。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招生办对监考教师要求,各单位在确定监考教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监考教师应为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教工;
2、监考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请监考教师安排好时间;
3、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老师,不得参加监考工作;
4、监考教师培训会定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教师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研究生课程中的自学学时工作量不予拨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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