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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核研究生培养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5-12-07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级、2014级、2015级研究生培养经费划拨已汇总完毕,请本单位的研究生秘书通知本单位导师进行校核。若有异议,研究生秘书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12月15日前反馈到研究生处。

划拨方法:自2013级研究生开始,培养经费分两次划拨,入学注册、导师确定后拨第一次经费1000元,中检通过后拨付余额2000元。

校核方法:进入研究生处网页→信息系统,研究生秘书登陆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查询→经费查询;导师登陆导师管理系统→学生信息→经费信息(导师初始密码与导师编号一致,导师编号可咨询本单位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本学期研究生工作量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河南省学位办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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