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研究生成绩核对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通知在校研究生进行成绩校核,相关流程及规范见《研究生成绩校核流程及规范》(研究生处网页—首页—培养信息)。校核后因特殊原因(课程未开,学分不够)需更改课程的学生请及时填写《课程变动申请表》(研究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培养),交给研究生秘书。
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需于2015年3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反馈至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办理。
研究生处
2015年3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外教口语课上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学科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