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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研究生工作量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12-11    阅读人数: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工作量已核算完毕,请各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一、校核本单位研究生工作量

1、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处网页→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进入研究生工作量核对栏目,核对研究生课程信息(学时、人数、任课教师姓名)并打印(导出)EXCEL工作量表格。

2、研究生秘书将导出的EXCEL工作量表格在本学院进行公示,通知任课教师对课程名、学时、人数、姓名进行校核。

3、2014年12月19日之前将系统导出的校核过的工作量表格纸制稿(主管院长签字,加盖院章)交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对校核完毕的工作量在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中更新并予以公示,研究生秘书可参照《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方法》(附件1)计算本单位工作量。

5、研究生科技创新结题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量含2013年和2014年两年的项目(附件2)。

二、课程成绩的上报

1、研究生任课教师需于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处网页→课程成绩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并打印(一式两份),一份课程成绩单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处,一份学院留存以备学生成绩查询。

2、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提交2013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专题讲座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专题讲座工作量以上报成绩单人数为准。

3、凡系统不能提交的学生的成绩,任课教师需填写《研究生成绩报告单》(附件3,或在研究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培养栏目下载)并打印。

4、2015年2月5日之前,研究生秘书需汇总本单位课程成绩单交至研究生处,实际拨付工作量以纸质成绩单为准。

注:研究生工作量下拨到学院,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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