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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4-10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级评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省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省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评价机制、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原则上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通过结项鉴定(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651号)文件)的教学成果(附件2),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如申报成果未能列入省级教改鉴定,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项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效突出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的申报成果,其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成果(或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i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各单位推荐成果时,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要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

3.成果第一完成人要严格按照《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指标》(附件3)提出申报等级。其中,申报特等奖的成果,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实现系统性、原创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实践检验,对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增强育人成效具有显著效果。

四、推荐要求

推荐成果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研究生导师倾斜。

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五、材料报送

1.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2-32-4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附件4);

2.纸质版申报材料:根据PDF版打印装订,一式5份,材料顺序:申报书、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请另外装订成册。

3.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

以上材料请于2026416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zlk@hau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我校学校盖章处除外)交至研究院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嘉园18号楼L204室)。

六、其他说明

1.严格执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主持限1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

2.各单位推荐成果时,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要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公布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结果的通知

附件3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指标

附件4: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附件5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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