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河科大发〔2014〕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研究生助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5级、2016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的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岗位任务
各类行政管理和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等辅助工作。
三、聘任条件
(一)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二)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保证工作日坐班;
(三)具备受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如:办公软件使用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等,助管岗位的其他应聘条件和职责由培养单位提出);
(四)身心健康;
(五)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管岗位;已经申请到助研、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助管岗位。
四、应聘程序
(一)研究生人数超过50人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及安排可设置1个助管岗位,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1),于10月13日18:00之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批、汇总后于10月14日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应聘研究生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于10月17日18:00前交至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开元校区致远楼201室);
(三)研究生工作部于10月18-19日对应聘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聘用时间根据工作计划及任务而定;聘用单位负责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聘任与考核,填写《研究生助管补助发放表》(见附件3),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研究生助管补助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对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研究生,聘用单位可以提出解聘;受聘研究生因故不能履行协议,可提前一周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23144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