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1年版)》、《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 3号和《关于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修订本单位承办的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