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本次集中遴选包括学校在编人员担任的校内导师、校外兼职导师两个类别,各类别遴选基本条件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22〕25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定高于上述文件的遴选标准,并在5月20日之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机构及原则
1、博士生导师遴选推荐由学校现有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负责;硕士生导师遴选推荐由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
2、申请人须依据本人所属学科、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等,申请对应(一致或相关)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导师资格。
三、遴选程序
本次导师遴选通过“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模块下完成基本信息维护、近五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开课记录、指导的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后,通过导师资格申请栏目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申请人进行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把关,学位授权点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分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者方为通过。初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4、研究生院将通过复审的导师申请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四、材料上报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5日24时,申请人须在此期间完成信息填报并进行导师资格申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附件2,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提交研究生院。
五、工作纪律
1、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学科发展规划、资源条件、招生规模和师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新聘导师规模。
2、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审核、认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退回学院材料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为避免延误后续聘任招生等工作,学院和相关教师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和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9-65627650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附件2:XXXX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