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河南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能力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项目设置
2021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根据《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2.申报限额
我校各类项目申报限额如下: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5项。
3.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4.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2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本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本科教育教学、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三类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未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不得申报。
二、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1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年立项申请书_10464河南科技大学_张三.pdf),提交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三、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本次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评审,结合实际情况,项目类别从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中任选一类限推荐1项,一般项目限推荐2项。2019年、2020年已经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可直接申报,或根据附件1列出的选题方向适当调整内容后重新申报,计入培养单位推荐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未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不得申报。
4.各类项目申请书中“申报高校意见”及“学校审核意见”一栏先保留空白。
5.各培养单位于10月7日(周四)12:00前,将《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的WORD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的PDF版本(须按材料报送内要求排序及命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科邮箱(yjsczlk@haust.edu.cn)。
6.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868577
联 系 人:顾小清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
2.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
3.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